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——以民事诉讼(仲裁)为前提的、 以保全财产为依据的、既担保又担责的履约责任保险。

是指申请人(被保险人)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同意,但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直接经 济损失,依照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,保险 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。

投保流程

    1
  • 法院同意当事人(原告)提供保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作为担保
  • 2
  • 当事人(原告)填写《投保单》和相关材料
  • 3
  • 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方案
  • 4
  • 当事人同意保险方案
  • 5
  • 当事人缴纳保险费
  • 6
  • 保险公司出具保单

投保需提供的材料 (仅供参考,以申请时实际保险公司要求为准)

1、起诉状/仲裁申请书一份;
2、诉讼保全申请书一份;
3、原、被告的身份证明(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征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);
4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近年财务报表;
6、被告的答辩状及证据清单(如有);
7、证明原被告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;
8、证明被告违约或侵权事实的证据;
9、证明申请人诉讼请求及诉讼保全金额计算依据的证据;
10、财产保全标的物明细清单;
11、证明保全标的产权归属的证据;
12、投保单;
13、调查问卷;
14、诉讼保全申请人反担保函/承诺函;
15、风险审查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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